当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或者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满后需要终止经营的,那么外资企业也是需要办理注销手续的。外资企业的期限根据不同行业的情况而定,是不能长期经营的,如需继续经营需要办理续签手续,如终止经营,需办理注销手续。那么外资企业的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以下流程是由澳盛代理记账公司自己整理的常州公司外资注销流程,在流程上会因为你所在的区有点出入,但是整体流程是没问题的。
常州公司外资注销流程
01 公司提出申请
时间
1个工作日
操作
申请人可以通过窗口、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所需的基本材料。需要申请人提供哪些材料,我们会在文后给出。
02 公司登记机关受理
时间
5个工作日
操作
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审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本行政机关认为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03 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审查)
时间
15个工作日
操作
依法当场或在受理后15个日内作出准予登记决定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的,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决定的,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备案登记决定的,出具《准予备案通知书》
04 更换营业执照
操作
换发《营业执照》
办理需要的基本材料(可以提前准备)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意:
1:依照《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或者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2、3、4项材料,需要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3、《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公司的董事会、外商合资公司的股东会、外商独资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应包括刊登清算组清算公告的报纸报样,清算报告应对公司清缴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包括海关、税务的完税及注销情况)、批准证书的缴销及已经收到商务部门回执的情况予以说明。
5、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应提交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营业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不需提交。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